一年前,曾被誉为“中国第一IT记者”的名人刘韧因敲诈360公司获刑,在IT界引起轩然大波。
今天上午,曾帮助刘韧及同伙徐新事藏匿电脑和删除文件的李某,因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带至西城法院受审。
庭审现场
9时,取保候审的李某独自走进法庭接受审判,29岁的他显得很平静。“我认罪。”李某面对检方的指控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李某说,他跟敲诈360案的刘韧和徐新事是朋友关系,事发前,他曾住在刘韧的住处。李某的工作则是一名“网络推手”,成为刘、徐二人敲诈360公司的一颗棋子。
“我每天都是在搜狐论坛上不停转发对360软件不利的文章,以保持这个文章能始终排在论坛的第一位。”李某说,360软件到底是否有问题,他本人并不清楚。
“你为什么要去藏匿电脑、删除电脑内容?”法官问。李某称:“听朋友说刘韧和徐新事被抓,我想他们电脑里可能有很重要的东西,对他们很不利。这么做就是帮朋友的忙。”
截至发稿时,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情回放
据检方指控,2008年10月12日下午,李某在得知刘韧伙同徐新事、游央因迪佣员本┤际无限科技公司敲诈勒索人民币23万元,而被西城警方抓获的情况后,通知并伙同他人将刘韧与徐新事的涉案笔记本电脑藏匿,导致刘韧涉案笔记本电脑至今无法查获,徐新事涉案笔记本电脑中重要犯罪证据被人为删除。
2009年4月11日,李某投案。公诉机关认为道钅嘲镏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毁灭重要犯罪证据的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且情节严重,应当以帮助毁灭证据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闻链接
IT名人刘韧 敲诈360获刑3年
2008年7月以来,管理着Donews、猫扑网站的刘韧凳构司职员徐新事、朋友游央等人,在互联网上发表和转载关于“三际公司”开发的“360安全卫士”软件的负面消息,以及关于该公司董事长个人的负面消息。后刘韧等人以删除相关负面消息为由,向“三际公司”索取23万元。
2008年9月19日,“三际公司”经理安排人向徐新事提供的账户汇入5万元。同年10月12日,刘韧等人在海淀一茶楼内再次向“三际公司”经理收取8万元现金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2009年12月,西城法院经审理认定刘韧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其两名同伙分别被判刑一年半。
(责任编辑:李志宇)